EPC模式的中铁建赔本赚吆喝
孙毅-北京(跨国企业国际化培训师)
十一黄金周期间,看到一部CCTV播出的,中国铁路成功出口的纪实片。满片皆是中国人的友好和当地人的赞许,就是不说最关键的事实-EPC模式签约承建的中国公司,竟然巨亏了41个亿!
媒体宣传的,其实是中国公司“走出去”的好教材。
中国公司承建海外工程,为何赔本赚吆喝?
这部纪录片反映,2009年中国前主席胡锦涛访问沙特时,两国政府达成了轻轨建设合作项目意向。2009年2月,中铁建与沙特城乡事业部签署了《沙特麦加萨法至穆戈达莎轻轨合同》。该项目建设目的是为了缓解穆斯林朝觐造成的交通压力。合同甲方是沙特政府城乡事业部,乙方是中国中铁建公司。最关键的问题是,合同确定采用EPC总承包模式。
合同造价17.73亿美元,建设工期22个月,轻轨总长17.77公里。但最终中铁建亏损41.53亿元人民币(6.77亿美元)。平均每公里亏损2.33亿元人民币(3800万美元)。由于合同签约时间为2009年,结算需要包含2010年交付使用和其后三年的运营管理和维护。因此,笔者在这里按照2014年10月汇率计算,这份EPC模式合同的总承包方亏损总额6.77亿美元,占到了合同总价17.73亿美元的38%!
这笔买卖亏损如此之高,真是国际市场十分罕见。从这里,中国公司学到什么呢?
首先,我们分析亏损的重要原因。
中铁建竟然从开始就容忍甲方指定外国公司设计,完全违背签约确定的EPC模式。因此,这笔买卖注定要赔本。要知道,中铁建签约确定的EPC模式合同,意味着乙方是具有设计权、采购权和施工权的总承包方,这是国际工程招投标市场的EPC标准模式。
沙特作为甲方无权擅自确定设计公司,无权单方指定材料供应商,更无权擅自调整施工土方要求和施工工期。但是,面对甲方一再的违约行为,而作为乙方的中铁建公司一再迁就,忘了作为EPC模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因此,付出代价是必然的。
其次说明,企业不能只强调政府关系而违背商业规则。
如果只强调中国人的奉献精神,怎么能获得商业利润?没有利润去国际市场干什么呢?如果明知赔钱却坚定不移签订合同和更改合同,以至于自己不利,那就要质疑其动机了。
再次就是,中国建设公司需要遵循EPC模式。
很多包括央企在内的公司,投标海外工程项目时,没有完全了解中国经验和EPV模式的不用之处。中国公司还不能全面而精确的理解和应用,国际市场通用的EPC模式。
那种拿着本国纳税人的金钱,去买外国人的笑脸的做法,是会遭到唾弃的,是根本行不通的!
为何不买本国纳税人的笑脸呢?
字数:1063
时间:20141008